将乐县人事局关于申报二〇一二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1-10-24 17:2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为做好我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和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申报二〇一二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的通知》(明人〔2011〕294号)精神,现就申报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和招聘岗位信息等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年度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及招聘岗位信息,是做好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确定紧缺急需专业及毕业生就业政策制定与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用人单位办理招聘工作人员和毕业生接收手续的必要条件之一。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批准后,我局将通过县人事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各单位的招聘岗位信息,为各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提供服务。
二、各单位申报的需求计划如被纳入当年度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且当年度引进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人才,可享受引进人才经济补贴等优惠待遇。
三、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应当根据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结合本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依据空缺岗位的条件要求,认真做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和招聘岗位信息填报工作,此需求计划将作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的依据。
四、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每年申报、核准一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认真做好招聘计划上报核准工作,凡未经核准的,不得擅自组织公开招聘。
五、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填报《将乐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申报表》和《将乐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表格可从将乐县人事局网www.jlrsj.gov.cn上下载)。表格必须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1年度秋季)》中所列专业填报,并经县委编办盖章后,于11月9日前将报送县人事局流动调配股(电子文档发送:lmy98416@163.com)。各单位如2012年没有计划招聘的,要正式函告我局,逾期未报的,视为2012年不申报招聘计划。
凡不在规定的时限内申报招聘计划、不公开需求信息、不公开招聘人员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我局将不予办理接收招聘人员审批和调动手续。
附表:
(责任编辑:admin)